新春到来之际,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知晓率,按照《临泉县电动车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在宣传阶段,各街道组织工作人员携带喷涂模板,走上街头,对过往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喷涂“2022年1月2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警示标语;同时,耐心地向群众讲解整治非标电动车的目的、禁行区域、时间和意义,详细讲解驾乘非标电动车的危害及后果,并现场回答群众所关心的相关问题,劝导广大群众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
根据《临泉县电动车综合整治方案》《临泉县城区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在宣传阶段,发现一辆告知一辆。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违规停放和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非标电动车予以拖移,车身喷涂第一次查扣字样,扣押车辆七天,要求车主凭购车发票或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领取车辆,同时,车主签订不再违规上路行驶承诺书,由街道担保后予以放行。第二次被查扣,扣押车辆一个月,车身喷涂第二次查扣字样,车主签订自愿接受处罚承诺书,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后予以放行。第三次被查扣,不再放行。处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需悬挂号牌并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上路行驶将扣留机动车,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处罚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拘留;准驾车型不符的处罚款300元、1000元,驾驶证记12分。2022年,整治非标电动车仍将成为常态,老百姓买个车子确实是花了不少积蓄的,平时接送孩子上学,冬天可以阻挡寒风,非燃油部分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乱停乱放,随意穿行马路,交通安全隐患大,从长久的交通安全考虑,确实有必要整治,但整治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刀切”,要有更人性化的治理方案,毕竟,电动车出行是老百姓的生活刚需。同时,也建议电动车经销商,想要持续性的安心赚钱,还是要选择有资质、有目录的正规厂家合作,合法经营,不参与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唯有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和信任,才能收获更多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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