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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车商情
  • 2022年1月09日07时

    立法先行 |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理规定公布!


    近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知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其中, 针对快递、物流、外卖和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等特定领域的企业,不履行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罚款标准最高可达50万元。

    据了解,《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预防交通事故,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通知要求各地交警,要针对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律和多发违法行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现场执法力度,一并加强摩托车的整治,严格查处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酒驾、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未满十六周岁人员骑行摩托车、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据介绍,全省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前,各地(除海口、三亚外)暂时不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进行处罚;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后,开始全面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

    通知要求,交警部门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快递、外卖、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等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对存在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要通报所属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违法行为多发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督促企业有序投放、配备安全头盔和规范设置电子围栏,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销售环节向民众宣传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常识,提醒抓紧登记上牌,引导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保险。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是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也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

    如今,各地陆续通过制定妥善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处理好民众的通行权利、确保道路的安全环境和兼顾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利益已经成为常态。如今,随着《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的出台,也需要实践部门和产销产业链以及消费者的共同配合,真正解决道路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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