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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12月01日05时

    新规后,电动车除了改装,还有“5不准”,早知道避免罚款扣车!

    最近,《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向群众征求意见,整个征求意见稿共计41条,涵盖生产、销售、车辆登记、道路通行规定,停放、充电管理、网约配送车辆等内容。新规出台后,电动车不是你想骑就能骑的,必须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下面跟大家一一解读。

    电动车新国标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是禁止篡改的,比如给电动车解速、改变车辆的外观,电动车加装雨棚、或者拆卸脚蹬子,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广州的这次新规对于商家私自篡改电动车的行为给出了最高5万元的罚款。
    除了电动自行车不能改装之外,还有下列5不准:
    一不准 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
    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用户在购车30天内务必完成车辆的上牌工作, 对于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对其可处最高200元的罚款。
    二不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准拨打电话
    这次新规把驾驶电动自行车拨打电话和浏览通讯设备也列入其中,这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部分将会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50元的罚款。
    三不准 电动自行车不准上高速、高架、快速路、隧道等路段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速度比较慢,而高架、高速、快速路、隧道都是汽车高速行驶的路段。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这类路段行驶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因此,也是禁止在此路段行驶的。
    四不准 电动自行车不准在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停放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点,明确电动自行车应在规定的定点停放,不得妨碍他们通行。禁止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进行停放。
    五不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准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
    不仅广州的新规中有这样的规定,其他省份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都把闯红灯、逆行、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纳入违规处罚项目。当然这些本身就是处于对骑车人安全考虑的,也是大家的共识。
    总结: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的规范化是大势所趋。作为一名电动车的驾驶人,应当认真遵守,管理是手段,确保自身安全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才是目的。各位,你对此怎么看?欢迎你的留言!